幼兒如何理解數位媒體
處在這個充滿「螢幕媒體」的時代,孩子們的學習早已從紙本移轉到電視、電腦、甚至手機。但身為數位產品的創作者,你創作的產品(動畫),孩子看得懂嗎?
信誼基金會邀請美國喬治城大學兒童數位媒體研究中心主任Dr.Calvert來台,分享橫跨心理學、傳播學、語言學、教育等領域專長所得出的兒童媒體研究成果,讓創作者更了解幼兒動態影像閱讀行為。以下整理動畫影片創作研習營~「從幼兒發展的角度探討幼兒如何理解數位媒體」現場的QA,希望讓更多候作者了解如何為幼兒創作優質的動畫影像。
  • 請問在提供給幼兒觀看的影片中,使用的顏色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

  • 顏色是一個很好用的工具,不過,一些關於顏色的研究中發現,影片中出現非常閃爍的顏色,可能會讓孩子將注意力放在顏色上,而不是故事情節中。所以使用顏色的時候要謹慎,例如,使用紅色這種鮮艷的顏色時,必須要有強調故事的效果才行。然而,我們也可以聰明的使用顏色,像很多日本、中國的電影裡頭,我們會看到顏色可以幫助影片定調、定情緒,所以顏色是傳達情緒一種很好的方式。
    我們曾經做過一個很有趣的實驗,把兩部不同的卡通音軌互換,讓卡通的畫面跟音軌(聲音)呈現不吻合的狀態。接著我們問小朋友,這個故事有沒有哪裡怪怪的,結果,因為這個卡通是黑白的、而且很舊,小朋友就說「它不是彩色的,怪怪的。」由此可見,影片中的顏色是很重要的。

  • 給嬰幼兒觀看的影片長度,或是一個字句在影片中重複的時間,應該有多長?嬰幼兒每天應該觀看多長的節目,對他的學習才是有幫助的呢?

  • 嬰幼兒適合觀看的影片長度,要視他們的年紀而定。兩歲左右的嬰幼兒適合比較短的、三分鐘左右的影片,例如《1-3歲小太陽幼兒雜誌》中的豆豆劇場,時間長度就非常適合;學齡前的兒童,可以觀看十分鐘左右的影片;年紀再大一點的兒童,觀看影片的時間就可以增加到二十分鐘,不過前提是這個影片內容是在講一個故事;或者是十分鐘說一個故事,之後稍微休息,重複其中的一些內容,然後再說一個十分鐘的故事,加起來二十分鐘左右。九到十歲的兒童,他們的認知發展已經足夠去了解比較複雜的故事情節,因此可以讓他們觀看一個小時左右長度的影片。但是除了兒童電影之外,我們很少看到針對這個年齡層的小孩所製作的一個小時的影片。
    在美國,許多電視節目或電視台,都是靠商業廣告才能營運的,所以影片中的故事經常會被廣告中斷。這種中斷的情況,因為切斷了整個故事的時間軸,會影響十歲以下兒童的理解。所以如果台灣的電視節目裡頭也有安插廣告的話,設計節目的重點,就在於配合廣告安插的時間設定故事的長度,在廣告播放之前把故事講完,才不會影響到整個故事的邏輯鋪陳。
    關於影片的重複,其實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在影片中不斷重複同一件事,另外一種是重複播放影片。在影片中不斷重複相同內容時,可以在每一次的重複中表現些微的不同,例如視角的變化,幫助幼兒在不斷重複觀賞同樣訊息的過程中增進學習;而重複播放,像是有些節目可能一週五天,每天都重複播放,對學齡前的兒童來說,則可以提高興趣,也能讓孩子更了解影片的內容。

  • 在提供給學齡前幼兒的影片中適合帶出負面情緒(比方說生氣或是哭)嗎?如果出現負面情緒,表現的方式需要加以轉化,還是可以直接表現呢?

  • 一般而言,很明顯的情緒表現,嬰幼兒是可以理解的,反而大人有的時候會把情緒隱藏起來。所以,當學齡前的兒童在幼稚園看到另一個學齡前兒童在哭時,所有的人都會停下動作,就好像整個空氣凝結了一般,因為大家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因此,我們可以透過表達情緒的方式,來幫助孩子培養同理心、學習了解他人,以及注意別人的感覺。
    然而,在影片中表現負面情緒的困難點在於,如何讓孩子了解為什麼會有這些情緒發生,以及這些情緒發生背後的脈絡情境是什麼?因為在表現負面情緒的影片中,我們常常會看到攻擊行為,而學齡前的兒童在觀賞後,可能會去模仿這樣的攻擊行為,卻不了解這些行為背後的理由。因此,重點在於影片中應該要讓學齡前的兒童了解,這個人為什麼採取攻擊的動作。
    在美國的電視節目裡,可以看到一些描述英雄的故事,在節目的一開始,會先看到攻擊的情節,然後就進廣告,要等到節目播放完畢,才會了解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然而,對於學齡前的兒童來說,廣告前後看到的內容是無法互相連結。
    所以,若要在影片中表現生氣之類的情緒,必須在時間上加以控制,讓整段影片的來龍去脈可以清楚呈現,避免被廣告時間切割。舉例來說,若是有一個人很生氣的哭了,可能的解決方案,是在畫面上看到有人來安慰他,這個人可能是媽媽,他們之間可能會說為什麼生氣、為什麼哭了。又例如,如果有人很生氣的要打人,在設計打人的動作之前,應該先解釋、闡述一下情緒的脈絡,再做接下來的動作。不論小孩或大人都能感受到情緒,所以讓他們知道別人是怎樣的感覺,其實是很好的事情。

  • 影片中所有的主角都必須要是人類嗎?如果設計的角色是動物或是小怪獸之類的,會影響小朋友對角色的連結度與認同感嗎?

  • 影片中的主角不一定要是人類,像是《Blue’s clues》這個在美國很受歡迎的節目,主角就是隻小狗。不過,有時候性別也是個很傷腦筋的問題,例如,跟小女生相比之下,小男生就比較不喜歡Dora;而《Blue’s clues》中的小狗雖然其實是個女生,但是大家看到牠是藍色就覺得牠應該是男生。
    角色有沒有辦法讓孩子認同,重點在於有沒有表現出人類的行為與特質。舉例來說,如果主角只是隻在動物園裡走來走去的長頸鹿,就很難讓小孩子產生認同;但是,如果這隻長頸鹿會說話、會表現出人類的行為,或是牠身處的環境跟小孩子非常類似的話,那小孩子就會有認同感。不過,有些角色確實比較容易讓孩子產生認同,像現在非常受歡迎的Elmo,因為他代表的是一個完美的兩歲小孩,所以兩歲小孩都很喜歡他。
    我建議在發展角色時可以先做一些測試,給孩子看這些可能的角色的圖片,就像現在很多節目會先用網路來做預試,再決定是否要真正製作節目一樣。因此,如果公司有網站的話,就可以把不同角色的影片或短片上傳,藉著觀察被觀看的記錄或次數有多少,來得知誰比較受歡迎。此外,也可以進行焦點團體的訪談,讓嬰幼兒嘗試接觸不同的角色,看他們的反應是什麼。不過我個人認為,如果這些角色具有人類特質的話,往往都能和小孩建立緊密的連結。

  • 在美國,有許多父母寧願讓小孩玩電腦遊戲,或是iphone、ipod等互動性的動畫遊戲,也不希望小孩看電視,因為不願意讓小孩看廣告,請問您覺得這些互動性遊戲對小孩有什麼影響呢?

  • 在美國的確有很多家庭不讓小孩看商業的電視,但美國的公共電視(PBS)節目品質都非常好,值得一看。而且我認為,「故事」是能夠拉近小孩子心靈非常好的方式,大概沒有任何互動性的遊戲是可以取代故事的。而互動式的媒體在說故事這件事上,由於沒有鋪陳細節,故事大部份都很短,往往不會有太大的效果。
    不過,我還是認為互動式媒體仍然有它的地位跟功能,但是應該用在一個多媒體的環境裡,而不是完全不讓小孩子看任何影片。從過去Dora的研究中我們看見,在一個互動的媒體裡面,把故事暫停下來,要求小朋友從事跟這個故事有關或是有教育性的活動,的確能夠促進學習的成效,也會增加小孩跟這些主角互動的機會。
    然而,什麼叫做互動呢?如果一個小孩,覺得這個主角在對他說話,他們一人講一句,像是對話一樣,那這也是一種互動。媒體跟小孩之間的對話或互動所形成的「類社交關係」,其實非常重要。就我而言,不論是玩偶、書籍都非常重要,不過,有些人硬要把所有的媒體都獨立開來,逐一分析好壞,卻忽略了所有不同形式的媒體其實是可以放在一起,做整體性的應用的。其實,重點不在媒體的形式,而在其中的主角與角色。所以,像是美國的媒體公司,就會把角色定位成一個圓的中心軸,並從這個中心軸出發,幅射出各種不同媒體形式的相關產品。
    總結來說,我覺得要把重點放在角色上面,而不論是電視、影片或是書籍,都是會說故事的媒體,藉著互動,孩子可以跟不同的媒體形式產生對話,增進學習的效果。

  • 互動式多媒體要如何設計會比較恰當?在故事告一個段落時,安插一個簡單的問題,是否可以有反覆學習和加強學習的效果?

  • 什麼是好的互動式多媒體設計,要視兒童的年紀以及使用目的而定,但重點都在於如何教導孩子,將螢幕上看到的東西轉移到實際的生活中。舉例來說,小朋友走到公園裡頭,看到一棵不知名的樹,於是將這棵樹拍下來,傳給別人加以詢問,這代表他看到螢幕上的畫面,知道這不單只是螢幕上的東西,而是可以和生活中的環境做連結的,就是一種轉移。此外,一些關於空間移動的電腦軟體或遊戲,讓孩子可以在迷宮裡頭去移動人物,也擴大了孩子的學習,而不單只是了解故事的內容而已。
    我將這些媒體統稱為螢幕媒體,是因為不論是電視節目還是影片,都是用螢幕的方式來呈現。現在的技術讓我們可以跟螢幕上面的東西進行互動,所以各式各樣的技術都在螢幕上做匯流,而這種互動式媒體最強大的力量在於讓我們有創造的可能。所以,現在的媒體不只有匯流,同時也有分散的效果,也就是讓我們能夠用自己的方式,擴大自己的視野,創造自己的內容。
    舉例來說,對年紀比較大的孩子而言,要讓他們了解一個情境,例如生日餐會或生日派對,先告訴他們生日餐會是什麼樣子,對他們來說太無聊了,但是你可以請他們自己設計一個生日派對,讓他們不僅可以用文字敘述,也可以用圖片敘述,就像是自己創造了一個故事一樣,並且可以在網路上跟其他人分享。這整個遊戲或內容就非常的個人化,而這正是互動式媒體最大的力量所在。

  • 小朋友對於角色的性別會有認同感,例如女生會喜歡女生的角色。那對影片旁白的聲音,同樣也有性別認同上的差異嗎?

  • 在美國的研究裡頭,很多製作單位都有一個偏見,就是小男生只喜歡看男生的節目、有男生的內容,而小女生則是男生女生的內容都喜歡。但是根據Anderson針對《芝麻街》節目所做的研究顯示,畫面上出現女生,小朋友反而有比較高的注意力,因為在螢幕上出現的女生往往都在跳舞或是有動作的;但是畫面上出現的男生可能只是坐著講電話,或是講一些在畫面上沒有出現的事情,所以小朋友才比較容易注意到女生。
    在我們的文化裡頭,如果有旁白的話,一般來說好像比較喜歡男生的聲音,譬如在很多廣告裡頭聽到的都是男生配音,似乎男聲較具權威感。但是如果廣告傳遞的訊息是針對女性觀眾的話,那大部份會用女生的旁白。我比較了解對話的部份,不太了解旁白的性別會不會造成影響,不過根據我們的研究,我們發現男生從很小開始就比較偏好男性的聲音,進而演變成小男孩在七歲看電視時,只會注意到男性的角色,但是女生則是男、女生都會注意,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在電視節目裡,男性角色的權力比較大。
    電視跟影片媒體的發展,在整個幼兒學習的過程中似乎取代了原本老師及父母陪伴者的角色,這樣的學習歷程對孩子來說是好或不好?我們是否還需要老師及父母這些陪伴者的角色?要的話,應該擔任什麼樣的工作呢?沒有人可以取代陪伴者的角色,無論是父母或老師都不會被取代。有大人的示範,孩子的學習效果會比看影片來得好。但前提是大人真的有把心力放在孩子身上,是很專心,而不是為了出現而出現的;是即使一件事情重複一千次也要有耐心,不過這真的很難。所以,互動式的媒體其實是在輔助這些陪伴者,讓他們有休息的機會,因為這些媒體就算重複一千次同樣的事也不會累。因此,互動式媒體是種工具,而不是用來取代父母親的角色。
    我認為從事媒體教育工作的人,目的並不是要取代父母或老師,而是要來幫助他們的。要從媒體當中學習,有很多種方法,其中一種是標記內容,另一種是角色扮演。舉例來說,媽媽可以運用影片裡頭的故事內容和孩子一起玩角色扮演的遊戲,增進孩子對內容的理解。甚至,父母親也可以運用影片中的角色和孩子玩遊戲,例如用《1-3歲小太陽幼兒雜誌》中的豆豆手偶來跟小孩做互動,問問孩子喜不喜歡豆豆,或是「豆豆的眼睛在哪裡?耳朵在哪裡?」此外,我們也常常可以看到,爸媽會幫孩子將影片中的故事闡述得更為完整,這就是協助小朋友將媒體跟現實生活做連結的一個很好的方式。
    不過有些父母親完全不知道要去利用這些影片來陪伴小孩,而是將影片當作保姆,但這並不是一個有建設性的作法。不過如果父母陪小孩看一段影片,然後暫時離開一下並再回來,這倒是可以接受的。這是一個平衡取決的問題,不過現在美國的小孩都失衡了。像八到十八歲的這一群孩子,每天暴露在媒體前的時間大概是八到十小時,我覺得理想的媒體暴露情況,應該同時在質跟量之間取得平衡──製作好的節目或影片給小孩看,是相關從業人員的責任;至於量的部份,則是父母的責任,想辦法控制小孩子暴露在這些媒體前的時間長度,也要教他們學會自己控制時間。

  • 相較於過去精緻的圖畫書畫風,近年來許多圖畫書的繪畫風格是偏向塗鴉式的,人物造型較簡單,也比較受到台灣市場的接受。請問人物造型上繪畫風格的差異對於動畫或圖畫書的影響程度會多大?主角造型的簡單或誇張,對小朋友會有什麼影響?

  • 我昨天剛好看到了《1-3歲小太陽幼兒雜誌》,覺得內容很豐富,造型也很精緻,我自己就是一個粉絲。我不清楚一個圖畫裡頭細節有多少是不是很重要?這方面的相關研究非常少,此外,也沒有人做過圖畫書圖像發展的歷史研究。因此,我不清楚圖畫書的圖像發展是否從複雜精緻的圖案演變到簡單的圖案。我只能說簡單圖案的製作成本應該比較低。
    就動畫來說,例如迪士尼的經典動畫,很多都是細膩有豐富細節的動畫,現在的動畫大部份都是電腦製作的,在品質上有很大的差別。我個人沒有做過這樣的研究,但是對於圖像和兒童學習的關係來說,如果圖的細節沒有那麼多、那麼豐富,或許嬰幼兒的注意力會比較放在文字上。甚至,如果圖像不漂亮、不鮮艷、不豐富的話,它可能連孩子的注意力都抓不到。此外,視覺的圖像可以幫助兒童學習語言,將聲音和文字做結合。所以這其實跟如何在影片中使用色彩的問題是一樣的,都是一個平衡的問題──圖像豐富細膩可能吸引孩子的注意,但也可能讓他忽略了故事的內容;但是若是圖像過於單調無趣,卻可能根本無法引起孩子的注意。